日本政府宣布將逐步放寬入境限制政策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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DATE:2020-07-03
隨著新型冠狀病毒感染在全世界的蔓延擴大,日本政府決定自4月3日起實施了嚴格的入境限制政策,逐步擴大限制入境的對象國家和地區(qū)的范圍,并多次延長入境限制的實施期限。
不過隨著日本5月25日全面解除“緊急事態(tài)宣言”,入境限制措施也開始放寬。
根據日本媒體此前的報道,日本政府討論的第一批可入境日本的四個國家為:泰國、越南、澳大利亞、新西蘭。對象為出于商業(yè)目的入境日本的商務人士。
6月23日,日本外相茂木敏充在記者會上表示,25日起將部分放寬與越南之間的限制。
此外據NHK電視臺報道,日本政府在6月18日召開的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癥對策本部會議上宣布,將放寬外國人入境限制,并逐步擴大適用對象范圍。
疫情狀況恢復穩(wěn)定的國家和地區(qū)的相關商務人員需滿足:赴日前的PCR檢測結果為陰性的證明書、入境日本時復查結果為陰性,且需提供兩周內的位置信息、一定時期內不使用日本境內的公共交通、活動范圍限定在工作場所和賓館等入境條件。
此外,在6月12日,日本法務省發(fā)布出了最新的入境特許辦法。
所在國在被列入禁止入境的國家和地區(qū)對象之前(一般在4月3日之前),離開日本、且有再入國許可的外國人,根據以下理由可以申請入境。
1.有家庭成員在日本,家人處于分離狀態(tài)
2.孩子擁有日本學校學籍,因疫情無法上課,需要返回日本上學
3.需要返回日本醫(yī)療機關接受手術(包括復查)或分娩等
4.探望身在外國的病重的親屬或參加親屬的葬禮
5.需要到國外醫(yī)療機關接受治療(包括復查)或分娩
6.被國外司法機構傳喚作為證人等需要出庭
所在國被列入禁止入境的國家和地區(qū)對象之后(4月3日后)離開日本的外國人,根據以下理由可以申請入境。
1.探望身在外國病重的親屬或參加親屬的葬禮
2.需要到國外醫(yī)療機關接受治療(包括復查)或分娩
3.被國外司法機構傳喚作為證人等需要出庭
日本首相安倍晉三在當天的會議上表示,為了防止國外新冠病毒的流入,將繼續(xù)實行徹底的邊境口岸管理對策。但是為了復蘇經濟,有必要階段性地重新開始國際間人員的往來。
日本外務大臣茂木在參議院決算委員會上表示,針對疫情已經平息的國家,將積極探討放寬相關入境措施。為重新開放入境,日本還研發(fā)新型試劑盒~
新型新冠病毒快速檢測試劑盒:
1、從采樣開始到得出結果約在25分鐘內可以完成。
2、沒有偽陽性等特異反應,和現(xiàn)在日本使用的聚酶核鍵(PCR)檢驗法有同等的精確度。
3、不僅可以用拭子在鼻咽采集試樣,也可以在唾液和痰中采取試樣,受檢者本人也可以采樣,即便沒有專業(yè)的技師和檢測設備也可以進行,減少操作人員的風險。
這一成果如果投入使用,將能大大促進日本重啟國門,迎接外國客人及阻止新冠的蔓延及擴大。
為了能夠更快的恢復出入境,政府也是做了最大的努力~相信很快入境政策便能恢復正常啦~